转载关于调整永善县健康扶贫慈善救助活动有



白癜风治疗 http://pf.39.net/bdfyy/

关于调整永善县健康

扶贫慈善救助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

自年11月启动健康扶贫慈善救助活动以来,为让该慈善救助活动惠及更多困难群众,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负担,达到慈善救助活动扶贫济困的目的,经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,决定对《“健康中国.精准医疗”永善县健康扶贫慈善救助活动实施方案》中有关内容进行调整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救助对象

(一)成人康复类

1.各类骨折、关节置换、关节损伤、手外伤的骨科康复患者。

2.脑卒中(脑梗塞、脑出血)、颅脑损伤、脊髓损伤、周围神经损伤、运动元神经损伤、面瘫的神经康复患者。

3.急性肌肉韧带扭伤及慢性肌肉肌腱劳损的运动创伤康复患者。

4.颈椎病、肩周炎、腰椎间盘突出症、膝关节炎等康复患者。

5.内科慢性疾病所致的心肺功能障碍、肢体运动功能障碍、感觉障碍、认知障碍、言语吞咽障碍、疼痛各种功能障碍等康复患者。

(二)小儿康复类。小儿脑瘫、偏瘫、缺血缺氧性脑损伤、脑积水、脑炎、脑出血后遗症、周围神经损伤、各种听视障碍、语言障碍、智力低下及各型癫痫的患者。

(三)医院住院治疗自付费用过高、家庭特别困难需要救助的其他患者。

二、救助标准

凡参加永善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,在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报销后,剩余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元的,对个人自付部分给予救助50%,单人全年最高救助不超过元。救助对象因病情需要,医院院内转科治疗产生的救治费用一并纳入救助范围。

三、救助程序

(一)对第“一”“二”救助对象,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办理医保结算后,符合救助条医院指导填报《永善县健康扶贫慈善救助申请表》,医院审核后直接开展救助,定期将救助情况报县红十字会划拨救助资金。

(二)对第“三”类救助对象,由县卫生健康局、县红十字会、医院“一事一议”,专题会商审核后,按程序开展救助。

本通知年3月1日起执行,直致救助资金用完后终止。

年4月24日

目前+人已

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imegc.com/njsys/127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