恒瑞PD1招募1抗PD1抗体SH



1.试验药物简介

抗PD-1抗体(programmeddeath1)程序性死亡受体1,是一种重要的免疫抑制分子。本试验药物是恒瑞研发的SHR-。

本试验的适应症是晚期实体瘤患者(以肺、鼻咽、食管/胃及肝癌为主)。

2.试验目的

评价受试者对SHR-的安全性、耐受性、为后续临床试验的给药模式奠定试验基础。并且比较SHR-固定与计算剂量的单次和多次静脉注射的药代动力学(PK)参数;评价SHR-固定与计算剂量的单次和多次静脉注射后外周血T细胞表面PD-1受体占有率(RO);获得注射SHR-后,受试者产生抗SHR-抗体(ADA)的情况等。

3.试验设计

试验分类:安全性

试验分期:I期

设计类型:单臂试验

随机化:非随机化

盲法:开放

试验范围:国内试验

试验人数:32-51人

4.入选标准

1、年龄18-70岁,男女均可;

2、所有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,病理学确诊的晚期实体瘤患者(以肺、鼻咽、食管/胃及肝癌为主);

3、ECOG:0~1;

4、预期生存期≥12周;

5、具有可测量的,符合RECISTv1.1标准的可供评价病灶;

6、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(不包括在筛选期间使用任何血液细胞生长因子):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(ANC)≥1.5×/L?血小板≥×/L?血红蛋白≥9g/dL;血清白蛋白≥2.8g/dL;?胆红素≤1.5倍ULN,ALT和AST≤1.5倍ULN;如存在肝脏转移,则ALT和AST≤5倍ULN;?肌酐清除率≥50mL/min(应用标准的Cockcroft-Gault公式,见附件三);

7、非手术绝育或育龄期女性患者,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3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(如宫内节育器[IUD],避孕药或避孕套);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或尿HCG检查必须为阴性;而且必须为非哺乳期;

8、已签署知情同意。

5.排除标准

1、受试者存在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(如以下,但不局限于:间质性肺炎,葡萄膜炎,肠炎,肝炎,垂体炎,肾炎,甲状腺功能亢进,甲状腺功能降低;受试者患有白癜风或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,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可纳入;受试者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则不能纳入);

2、受试者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、或全身、或可吸收的局部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(剂量10mg/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),并在入组前2周内仍在继续使用的;

3、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,或已知对任何SHR-组成成分过敏;

4、受试者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(如脑水肿、需要激素干预,或脑转移进展)。既往接受过脑或脑膜转移治疗,如临床稳定(MRI)已维持至少2个月,并且已经停止全身性激素治疗(剂量10mg/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)大于2周的患者可以纳入;

5、有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,如:(1)NYHA2级以上心力衰竭(2)不稳定型心绞痛(3)1年内发生过心肌梗死(4)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需要治疗或干预的患者;

6、先前接受放疗、化疗、激素治疗、手术或分子靶向治疗,在治疗完成后,研究用药前不足4周的受试者(如果先前接受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化疗,化疗结束与研究入组的时间间隔不足6周);先前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未恢复至≤CTCAE1度的患者;

7、受试者有活动性感染或在筛选期间、首次给药前发生原因不明发热38.5度(经研究者判断,受试者因肿瘤产生的发热可以入组);

8、受试者先天或后天免疫功能缺陷,如HIV感染者,以及活动性病毒肝炎,需要同时进行临床治疗(如,HBeAg阳性,伴有转氨酶升高,与HBVDNA≥/ml或≥20,IU/ml)。

9、受试者正在参加其他临床研究或距离前一项临床研究结束时间不足1个月;

10、受试者在研究期间可能会接受其他全身抗肿瘤治疗;

11、受试者既往曾接受过其他PD-1抗体治疗或其他针对免疫调节受体制剂的药物治疗;

12、受试者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、酗酒或吸毒史;

13、经研究者判断,受试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,如,其他的严重疾病(含精神疾病)需要合并治疗,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,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,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,或试验资料及样品的收集。

6.医院和研究者信息

姓名

张力

职称

主任医师

邮政地址

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号

邮编

560

单位名称

医院

本试验信息来自CFDA“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公示平台”。

本招募信息来自于“临床试验招募信息”公众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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